武汉市现首例城管部门申请 法院强制执行油烟扰民处罚案

来源:网络 2018年06月03日 05:57

武汉市现首例城管部门申请 法院强制执行油烟扰民处罚案

武汉市现首例城管部门申请 法院强制执行油烟扰民处罚案

武汉市现首例城管部门申请 法院强制执行油烟扰民处罚案

武汉市现首例城管部门申请 法院强制执行油烟扰民处罚案

法院裁定书

法院裁定书

居民听证会

居民听证会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20日,笔者从武汉市江岸区城管执法局获悉,位于江岸区江汉一路的卢庄快餐店等7家餐饮店,因油烟扰民且拒不整改,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启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程序,经江岸区人民法院审核,作出了强制执行的行政裁定。这也是武汉市首例由城管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油烟扰民集中处罚案。

据了解,目前卢庄快餐店、老桃园时记等4家餐饮店罚款已执行到位,玖玖餐饮店等餐饮店店主账户也被冻结。笔者从城管部门了解到,上述7家油烟扰民处罚案件,是武汉市城管部门首次集中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强制执行的油烟扰民处罚案件。

因紧邻江汉路步行街,江汉一路上商户林立,餐饮美食集中,从江汉路步行街到南京路口,笔者看到,百余米路段就有大小餐饮店十余家,11点左右,卢庄快餐店、炫滋味等一排餐饮店已经开门营业,笔者发现这些餐饮店的烟道几乎全部都是在招牌上方开一孔洞,伸出约50厘米,炒菜的油烟就这样排放到户外。

在采访现场,笔者见到义成大厦住户王女士(化名),王女士表示楼下餐饮已经营多年,油烟污染一直是他们楼上住户最大的困惑,甚至可以说已经严重影响生活,特别是夏季,餐馆炒菜的时候,排出的油烟让他们完全无法开窗,街道社区以前也多次找到商户和他们居民共同商量解决办法,要求餐饮店整改,但都没达到效果。这次听说城管部门对这几家餐馆进行了处罚,确实还是感到高兴,说明事情的处理有了进展,同时也希望这一问题能够有个最终妥善处理的办法,让楼上居民能够有个无污染的生活空间。

大智街城管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告诉笔者,去年5月,他们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江汉一路义成大厦一楼多家餐饮店油烟扰民情况严重,经执法队员查看,以及环保部门现场勘查检测,确认卢庄快餐店等江汉一路(义成东里)沿线十二家餐饮企业中,除武汉肉联、正宗重庆小面二家无油烟排放外,其余十家油烟排气筒均未达到要求,为无组织排放油烟。

从江岸区大智街城管执法中队,笔者了解到,在确认卢庄快餐店等十家餐饮企业消除油烟扰民事实后,从2015年6月起,大智街办事处及城管执法队就多次协调环保、工商、食药监等部门一同上门督促上述餐饮企业按法定要求进行整改,但除了丘丘烧烤、馋嘴鱼麻辣烫、九九分店三家餐饮店转向经营副食、百货外,其余七家餐饮企业面对执法人员督促、劝告,或不理不睬,或叫苦叫穷,更有个别餐饮店找人说情,希望私下沟通“放一马”。

由于七家涉案餐饮企业一直找种种理由拖延或拒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城管执法人员于2015年12月,启动行政执法程序立案查处,并克服调查难、取证难等重重阻碍,在2015年12月23日,依法向卢庄快餐店等七家餐饮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整改并分别处以5000元罚款,同时告知商户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及享有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权利。

由于涉案餐饮企业在法律规定的司法救济期6个月内,既不提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也不履行处罚决定,今年6月22日,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向上述企业下达《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

7月初,江岸区城管执法局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2016年8月,经江岸区人民法院合议庭审核,认为城管执法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程序正当,适用法律正确,已发生法律效应,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从江岸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在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后,老桃园时记餐饮店在国庆节前到法院缴纳了罚款和滞纳金,而其他几家仍然幻想能够“抱团”拖过去。由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拒不申报财产,10月14日,法院依法对卢庄快餐店主卢某做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10月17日,卢某妻子到法院缴纳了罚款。鉴于卢某妻子同时劝告炫滋味等两家餐饮店一同到法院缴纳罚款,且卢某认识到错误,法院依法解除了卢某拘留。同时玖玖餐饮店等餐饮店店主账户目前也已被法院依法冻结。

根据法律规定,由于被执行企业逾期不缴纳罚款,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以处罚(最高不超过罚款金额本金),上述七家餐饮企业每家强制执行的罚款金额达到一万元。(郭婷婷 宋宏雷 刘翔)

最新文章